訊息公告

【學士班】資工系學生出國交換課程審查作業流程(自112.09.11公告後實施)

有關資工系學生向國際處申請出國交換同意後,應依國際處規定於出國前提交並完成擬修課清單。

本系作業流程如下:

本作業流程自本(112)學年起開始實施,請有申請出國交換同學依據流程辦理。

表1-資工系出國交換生學分認抵申請表

表2-國際處擬修課清單(請依國際處提供之版本為準)

 

  • 回國後學分採計注意事項:

1.出國交換修習課程欲認抵為本系專業選修課程者,該課程成績需達原外國學校及格等第提高一級(不含加/減)。

2.若未達此認抵標準但有及格之課程,仍可申請認抵為本系自由選修課程。

3.另若有成績總等第數過少之外國學校(無法立即識別),其課程認抵得採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