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 您好,
依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7年6月27日)通過修訂下列辦法:
1. 博士班資格考試科目與評分規定第二條第五款(資格考科目以成績單抵免改以所修單科成績審查。)
2. 107學年度博士班修業要點第八條第二款(新增論文計畫書口試如有特殊事由,得提出書面申請延長之規定)
舊生得選擇適用修訂後辦法。
最新資格考考試科目與評分規定及107學年度博士班修業要點及論文計畫書延期申請表請見附檔或系網頁:
https://www.cs.nycu.edu.tw/cswebsite/education/phd/course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系辦侯小姐(分機: 56608, lanya@cs.nctu.edu.tw)
資工系辦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