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條件:
1. 校系別:提出申請時就讀台灣大學、清華大學、成功大學、交通大學、中山大學、中央大學、中興大學或中正大學之電機、資訊工程相關系所,或甫自各該校之相關學系畢業之學士且已取得各該校之相關研究所錄取證明者
2. 年級別(以九月開學後之年級為準):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包括五年一貫碩士學程及一般學程之在學學生)、碩士班在學學生
3. 身分別:日間部一般生(不含日間部在職生、進修部、在職專班、產業碩士專班及碩士學分班)
4. 成績:
(1) 學業成績: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為80分以上或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排名全班前15%,且所有科目均須及格。
(2) 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操行成績為80分以上且自入學後至申請日前均未受記過處分者。
5. 未受領其他性質類似之獎助學金而致無法配合本辦法第十條所訂定之獎助生義務者。
二、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4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申請作業:
1. 申請方式:請按本條第2項所列之應繳文件,將資料於申請期間內以掛號方式寄至本公司「新唐科技獎助學金專案小組」,地址:300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研新三路四號。
2. 應繳文件:
2. 應繳文件:
(1) 制式申請表乙份(請浮貼1吋照片)
(2) 學生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並浮貼於申請表上
(3) 前一學年成績單(成績單上面必須由校方註明班上總人數排名)(碩一新生請提供大學成績單)
(4) 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大學生及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就讀校系之專任老師推薦函)
(5) 自傳或研究計畫
(6) 其他各類優秀事蹟影本(期刊投稿、專題研究、證照、得獎紀錄等)
(7) 獎懲證明
(8)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9) 五年一貫預研生及碩一新生附上研究所錄取證明(如有)
(10) 中低收入戶證明(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