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02學年度第1學期碩博士班新生註冊入學須知

102學年度碩、博士班新生註冊入學須知

開始上課:9月16日(週一)

 

壹、入學前準備

一、報到繳驗證件

1.報到時須繳驗身分證或護照正本、學歷證書(持修業證書者須另附修業成績單) (驗正本,交影本),及各系所另行規定之資料。

2.持外國學校學歷證件者,應繳驗下列文件:

(1)經駐外單位驗證國外學歷證件一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一份。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申請人如係外國人或僑民免附)。

3.持大陸地區學歷證件者:

按照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3條規定備齊資料查證(均需加蓋「與正本同」及「查驗學校章戳)。

需繳交的文件包含

(1)畢業證(明)書影本:須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2)學位證(明)書影本:須經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3)歷年成績單影本:須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以上文件均須經過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及台灣海基會的驗證書。

(4)持碩士以上之學歷,需檢具學位論文。

(5)經許可在台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檢具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6)經許可在台地居之大陸地區人民,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本國人民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影本。

二、填寫「學籍資料表」、「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

1. 2吋照片二張(彩色佳),一張照片背面寫學號與姓名交系(所、專班)助理,用以製作學生證;一張黏貼於「學籍資料表」。

2.填寫「學籍資料表」2吋照片一張,於報到時由系(所、專班)發給填寫,填寫後交系(所、專班)助理。

3.填寫「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於報到時由系(所、專班)發給填寫,填寫後交系(所、專班)助理。 (本校學生證為悠遊卡,依悠遊卡公司規定記名卡要提供姓名、出生月日、學校名稱、學號、卡片外觀號碼之個人資料,始具有悠遊卡功能且在學期間享有掛失及返還餘額服務。)

三、上網登錄基本資料

請於7月下旬以後至註冊組網頁學籍成績系統(http://regist.nctu.edu.tw/)登錄個人資料。

帳號為學生學號,例如:學號 0210001,則輸入帳號 0210001。

密碼初設為身分證號碼後六碼,例如:身分證字號 Q122667302,則輸入密碼 667302。(僑生為居留證後六碼或 123456)。

四、兵役(男同學務必完成登記,以免在學期間收到徵集令或教、點召動員令)

於註冊截止日(9月20日)前至註冊組網頁學籍成績系統(http://regist.nctu.edu.tw/)內完成在學兵役資料登錄作業,個人基本資料或戶籍地址資料不全將(需與身份證『完全』相同)將無法完成緩徵、儘召(在學免教、點召)申請,申請步驟說明如下:

  1. 新生、轉學生於學籍成績系統之「基本資料」項目中依個人身分點選:「未服役」辦理兵役緩徵,或「已服役」辦理儘後召集,或「免役」包含無本國國籍學生。
  2. 於新生基本資料登錄系統之「通訊資料」項目中填寫戶籍地址(需與身份證『完全』相同)及郵遞區號
  3. 已服役同學(具後備軍人身分者申辦儘後召集)點選「已服役」後,另於跳窗頁填寫軍種階級、退伍令(或預官適任證書)證號、原畢業學校系所等資料,並於開學兩週內(9月28日前)繳交退伍令(或預官適任證書)及身分證影本至軍訓室憑辦,逾期則無法申請。
  4. 開學兩週後即可至軍訓室網頁兵役登錄系統(http://military.nctu.edu.tw:8080/),查詢申請記錄,個人資料欄位是否全部填寫正確,以確認完成兵役登錄作業。
  5. 5.      兵役申請有問題請洽:電子信箱tkna01@cc.nctu.edu.tw、電話03-5131339,校內分機50707 周教官。
    1. 6.       填寫各項資料請務必詳盡與正確,避免因資料錯誤影響個人權益。

五、宿舍

研究所新生申請宿舍於4月10日開始作業,申請方式為暑期與學年一併申請,詳情請參照住宿服務組網頁(http://www.housing.adm.nctu.edu.tw/)說明辦理。

六、選課

新生選課是在9月實施,課程時間表由系所轉發,請參照課務組網頁或課程時間表說明https://cos.adm.nctu.edu.tw/ 辦理。

七、繳費

  1. 學雜費、住宿費、保險費等之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102.09.05-102.09.18)至出納組網頁「學雜費查詢」系統 http://tuition.nctu.edu.tw/cashier/ 或玉山銀行學雜費代收網站https://easyfee.esunbank.com.tw/school/paycaweb/login.action下載並透過指定途徑完成繳費(請參考出納組網頁-學雜、學分費繳費作業流程http://www.ga.nctu.edu.tw/ga3/cashier.php)。

學雜費收費標準可參考註冊組網頁。

繳費成功3日後可以逕自至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

http://tuition.nctu.edu.tw/cashier/下載附有「學雜費繳費電子專用章」之繳費證明。

  1. (碩博士生、大學部延修生、教育學程、選讀生)學分費、個別指導費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102.10.16-102.10.28)依前項說明方式完成繳費。
  2. 就學貸款申請程序:

(1) 至出納組網站下載學雜費繳費單

(2) 根據學雜費繳費單上的『就學貸款可貸金額』至全省各地台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3) 至就貸申請表網站(http://loan.nctu.edu.tw/83 )填寫申請表並列印。

(4) 務必102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將Œ已完成對保手續之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 學雜費繳費單(請勿先行繳交學雜及學分費用) Ž就學貸款申請表(至生輔組網站登錄資料後下載)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請或資料有異動者需繳交),繳至生活輔導組才算完成貸款手續,資料不全、逾期皆不予受理。(詳細辦理方式請參閱生輔組網頁:http://scahss.adm.nctu.edu.tw/uvpage/modules/catalog_1/admunit_basic/b_main.php?b_id=8

  1. 學雜費減免:

生活輔導組每年約在6月與12月受理在校生申請次學期學雜費減免及公費生優待。

本學期入學新生等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公費生優待者,請依生活輔導組網頁公告、規

定與期限辦理。(生輔組網頁http://scahss.adm.nctu.edu.tw/

  1. 欲辦理休學者:

當學期入學新生要完成學歷證件繳交、填妥並繳交「學籍資料表」、至註冊組網頁學籍成績系統登錄個人資料取得學籍後方得辦理休學,新生於學期開始上課前辦理休學者免繳費。

八、體檢(衛保組諮詢:03-5712121轉51104)

1. 依據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辦理。

2. 承辦醫院:敏盛綜合醫院醫院。

3. 對象:102學年度全部新生(包括一般生、轉學生、專班生及外籍生)。

4. 體檢地點:交通大學光復校區中正堂。

5. 體檢費用:102年8月中旬於衛保組網頁最新消息公佈,檢查當天由醫院負責收費。

6. 各系所檢查時間:102年8月中旬於衛生保健組網頁最新消息公佈

請依時間到校檢查,並攜帶填妥「國立交通大學學生健康資料卡」。

7. 體檢注意事項:

(1) 前夜及當日請採清淡飲食、禁酒、刺激品或過甜、油膩等食物。

(2) 早上檢查者請前一天午夜十二點以後禁食,下午檢查者請當天早上九點以後禁食,可以喝白開水。

(3) 孕婦或懷疑有孕者請勿照X光。

(4) 照攝X光時請將身上金屬類物品取下。

(5) 體檢當天請依照醫護人員指示進行體檢流程。

8.無法參加學校安排的體檢活動,請同學持「國立交通大學學生健康資料卡」自行在外參加體檢,請於開學前繳「國立交通大學學生健康資料卡」至衛保組。僅接受102年之後且符合本校規定之健檢報告影本,在外健檢需二星期作業時間,兵役健檢報告不接受。本校今年與桃園敏盛綜合醫院簽約,同學可自行至敏盛經國院區做新生體檢,並事先預約,電話03-31795997121,收取優惠價格

9. 諮詢專線:衛生保健組(03)5712121轉51104張小姐。

10.「國立交通大學學生健康資料卡」於衛生保健組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網址: http://health.adm.nctu.edu.tw/

11.如遇颱風天,新聞公佈新竹市停止上班上課,則體檢日期順延一週。

九、學生手冊

    請至「生活輔導組」首頁,點選「學生手冊」連結,進入參閱。

    (生輔組網頁http://scahss.adm.nctu.edu.tw/)

 

相關業務單位位置與電話

交通大學 電話總機 03-5712121

行政單位

位置

校內分機

專線電話

傳 真

註冊組

行政大樓

31461-31465

03-5131461~5共五線

03-5731677

課務組

行政大樓

50421-50424

03-5731668

03-5721413

教官室

行政大樓

50714

03-5721934

03-5720628

出納組

中正堂

51801

03-5131237

03-5726465

生活輔導組

行政大樓

50854-50856

03-5131222

03-6110620

衛生保健組

活動中心

51104

03-5712121轉51104

03-5727531

國際服務中心

行政大樓B1

50650

03-5712121轉50650

03-6126515

住宿服務組

行政大樓

31492-31499

03-5720601

03-5725967

 

貳、註冊與學籍

一、註冊

依據本校學則規定,開學後3天註冊截止。本學期入學新生未如期註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抵免學分

擬辦理抵免學分者,詳參註冊組網頁「各類申請表-抵免學分申請」,請在開學後兩週內辦理。

三、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

1.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相關規定及申請表請參閱註冊組網頁「各類申請表」。

2.因重病住院或因重病醫療需復建時程、懷孕或生產、參加教育實習或符合有關法令規定者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因重病、懷孕或生產申請者須檢具醫院證明,因參加教育實習或法令規定申請者須檢具有關證明或有關法令),在註冊前來校辦理(免繳費)。

3.因故未能入學辦理休學者要完成u學歷證件繳交、v填妥並繳交「學籍資料表」、w於註冊組網頁「學籍成績系統」登錄個人資料取得學籍後方得辦理休學,新生於學期開始上課前完成休學申請者免繳費,開始上課後辦理者應先完成註冊繳費後方得辦理休學。

4.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均請先電話與系所連絡好(因為需要系主任簽核)之後再來校辦理。

5.在學期間至多可休學四學期,惟休學期間u奉徵召服義務役v因懷孕、分婏或哺育三歲以下子女得申請不計入休學四學期計算。

四、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除依規定辦理保留入學資格者外,未完成報到及註冊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輔系、雙主修

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或雙主修,詳參註冊組與課務組相關法規。

六、雙重學籍

本校學生經核准得具跨校雙重學籍,未經核准同時於兩校註冊修讀學位者,以退學處分。

 

業務連絡:註冊組(03-5131461~5 五線,校內分機31461~31465,registra@cc.nctu.edu.tw)

課務組(50421-50425、31668)

出納組(51801)、

生活輔導組(減免50804、就貸50856)        

教官室(50707)

交通大學電話總機:03-57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