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1.11.07系務會議決議通過修訂102學年度博士班修業要點如附件(適用於102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本次修訂內容如下:
1.第四條第四點 逕博學生申請抵免學分以十八學分為限。
2.第四條第五點 曾因故退學者,若於三年內再次入學,可申請抵免至多三門課程,須經系務委員會審查。
如有疑問請與曹小姐聯絡。
附件一:資科工博修業要點_102以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