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學系107年修讀預修碩士學位申請作業公告
一、 申請對象:本系及電資班學生修業滿六學期,具備下列資格者:
(1.) 本系學生學業成績名次在系排名(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或有其他優異表現者。
(2.) 電資班學生學業成績名次在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或資訊相關學科表現優異者,或有其他優異表現者。
二、 繳交資料:注意!下列(1)~(6)項資料缺一則不予評審。
(1.) 申請書一份。(格式如附件一)
(2.) 個人資料表一份。(格式如附件二)
(3.) 推薦函二封。可於8/29_15:00前補繳。(格式如附件三)
推薦者須為本校專任教師或工作主管,請推薦者密封後交由考生隨報名文件繳送,如推薦者欲自行寄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交通大學工程三館343室 張怡婷小姐收。
(4.) 自傳一篇。
(5.) 讀書計畫一篇。
(6.) 大專歷年成績單(含總平均及名次或另附名次證明)正本一份。
(7.) 以下比賽得獎之證明文件(隊員依貢獻度,從優錄取):
- ACM亞洲區台灣賽區大專程式設計競賽獲得前五名者。
- 教育部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獲得前三名者。
- 全國大專院校積體電路(IC)設計競賽獲得特優及優等者。
(8.) 參加其他全國性資訊軟硬體相關競賽獲獎證明文件。
(9.) 任何足以證明程式設計能力或系統實作能力的作品文件(如: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ollegiate Programming Examination (CPE)、或其他跨校程式檢定與競賽等)。
(10.) 英文能力測驗證明,如:全民英檢中級以上、TOEFL、CBT、IELTS、TOEIC、Cambridge Certificate、
GMAT(或GRE)。
(11.)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專題、各項考試競賽及學術才藝活動之證明文件等。
(12.) 多人合作之競賽獲獎與專題皆應提出同一組隊員之貢獻比例(總和為100%),並請指導教授簽名。(格式如附件四)
(13.) 如未符合排名資格,以其他優異表現申請者,須檢附證明文件,並請指導教授簽名。(格式如附件五)
三、 申請截止日期:106.08.28(一)17:00
四、 預計公布錄取名單日期:106.09.15(五)
五、 資料繳交地點:交通大學資工系辦張怡婷小姐(工程三館343室)。
六、 資訊工程學系修讀預修碩士學位施行辨法請點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