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0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須知(舊生)

10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須知(舊生)
 
開始上課:9月14日(週一)
一、選課
 
請參照:課務組網頁之「最新消息」或選課系統之「課程時間表」-「選課使用說明」https://course.nctu.edu.tw/ 。
 
二、繳費
1.學雜費、住宿費、保險費等之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104.09.03-104.09.16)自行上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https://tuition.nctu.edu.tw/cashier/或玉山銀行學雜費代收網站https://easyfee.esunbank.com.tw/school/paycaweb/login.action下載,並透過繳費單上載明之指定途徑完成繳費。(繳費單不再另行郵寄)
繳費成功3日後,可以逕至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https://tuition.nctu.edu.tw/cashier/下載附有繳費證明電子章之繳費證明。
2.學分費(碩博士生、教育學程、選讀生)、大學部延修生之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個別指導費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104.10.15-104.10.28)自行上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https://tuition.nctu.edu.tw/cashier/或玉山銀行學雜費代收網站https://easyfee.esunbank.com.tw/school/paycaweb/login.action下載,並透過繳費單上載明之指定途徑完成繳費。(繳費單不再另行郵寄)
  繳費成功3日後,可以逕至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https://tuition.nctu.edu.tw/cashier/下載附有繳費證明電子章之繳費證明。
3. 就學貸款申辦程序:
(1) 至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下載繳費單
 (2) 根據學雜費繳費單上的『就學貸款可貸金額』親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對保手續。※向銀行申貸之金額不可大於學雜費繳費單上「可貸金額」。
 (3)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可向台灣銀行申貸生活費,請檢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一份 (需有申貸學生姓名) 予銀行。
 (4) 至生輔組就學貸款申請表網站:http://loan.nctu.edu.tw/83/ 填寫列印。
 (5) 以下資料務必於104年9月14日至9月16日繳至生活輔導組才算完成貸款手續,資料不全、逾期皆不予受理。
已完成對保手續之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
學雜費繳費單(請勿先行繳交學雜及學分費用)
就學貸款申請表(申請表之貸款金額必須和實際對保金額相符)
近三個月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請或資料有異動者)
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一份(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且有向台灣銀行申請生活費者,才需繳交)
相關細節請參考生輔組網站:http://scahss.adm.nctu.edu.tw/,或洽分機50586王小姐
4.學雜費減免:
生活輔導組每年約在6月與12月受理在校生申請次學期學雜費減免及公費生優待。減免身
份已變動或減免身份新產生等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公費生優待者,請依生活輔導組網頁公
告、規定與期限辦理。(生輔組網頁http://scahss.adm.nctu.edu.tw/)
5.欲辦理休學者,若於開始上課前辦妥休學,得免繳費。開始上課後辦理休學者,應先完成繳費方得辦理。
 
三、兵役緩徵(需於104年9月22日前完成上網填報)
新生、轉學生均須至註冊組網頁【學籍成績系統】,填寫兵役狀況與個人基本資料,舊生 (復學、大5、碩3、博5以上學生),請至https://military.nctu.edu.tw/【兵役緩徵(召)登錄系統】提出延長緩徵(召)申請。申請步驟說明如下:
1. 確認學籍成績系統之「基本資料」項目中依個人身分點選:「未服役」辦理兵役緩徵,或「已服役」辦理儘後召集,或「免役」包含無本國國籍學生。
2. 確認「通訊資料」項目中填寫正確戶籍地址〈需與身份證背面地址完全相同〉及郵遞區號。
3. 已服役同學(具後備軍人身分者可申辦儘後召集)點選「已服役」後,另於跳窗頁填寫軍種階級、退伍令(或預官適任證書)證號、原畢業學校系所等資料,並於104年9月22日前繳交退伍令(或預官適任證書、結訓令)及身分證影本至軍訓室憑辦,逾期則無法申請。
4. 104年9月22日前至軍訓室網頁兵役登錄系統https://military.nctu.edu.tw/,查
    詢申請記錄,個人資料欄位是否全部填寫正確,以確認完成兵役登錄作業。
5. 兵役申請有問題請洽:電子信箱chenmj50507@nctu.udu.tw、電話03-5721934,校內分機50707 陳教官。
6. 兵役緩徵、儘召相關事宜請參考http://a9388001.blogspot.com/,緩徵、儘召申請範例請參考http://a9388001.blogspot.com/p/httpsregist.html。
 
四、延期註冊
依據本校學則規定,開學後3天註冊截止。
在校生因故未完成註冊(繳費)者,須憑請假證明辦理延期註冊(繳費),並以開學後兩週內為限,逾期未註冊者依規定退學。
 
五、學生證貼註冊標籤
辦妥上列程序後,請持學生證至系所辦公室貼註冊標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未完成註冊處理,應予退學
1.繳費期限截止後經清查確定未繳費者。
2.加退選截止後經查核選課學分不足者。 
 
七、學生手冊
請至「生活輔導組」首頁http://scahss.adm.nctu.edu.tw/,點選「學生手冊」連結,進入參閱。
 
八、個人資料保護說明
1.本校學生學籍資料永久保存,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
2.戶籍地址、個人長期通訊地址、電話變更,請直接於學籍成績系統更改。
3.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及學士班學生家長通訊地址變更請至註冊組組頁->各類申請表,下載學籍資料更改申請單,提出申請。
 
九、學籍狀況及在學成績查詢請至「學籍成績系統」https://regist.nctu.edu.tw/查詢。(老師送交上個學期未完成之成績期限及提出學生成績更改期限為開學後一週內,個人成績若有疑義請於上述日期前,逕向該課程任課老師詢問確認。)
業務連絡:註冊組(03-5131461~5 五線,校內分機31461~31465,registra@cc.nctu.edu.tw)
(校內分機)  課務組(50421-50425)、出納組(51801)、生活輔導組(減免50804、就貸50856)、教官室(50707)
交通大學電話總機:03-57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