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外交部資及電務處徵才資訊(程式設計師)

外交部徵才公告
1、 用人單位:資訊及電務處
2、 職    稱:程式設計師(聘用人員)
3、 名    額:正取1名,增列候用人員2名
4、 性    別:不拘
5、 公告期間:104年4月1日至104年4月15日(至少三日)
6、 資格條件:
(1) 學    歷: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資訊及相關科系畢業以上學歷。
(2) 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資訊相關技術工作經驗。(須附證明)。
(3) 專    長:具Web程式開發經驗,熟悉VB、C++、MS SQL Server、JAVA、HTML、ASP.Net 網頁程式等開發及維護。
(4) 相關證照:具MCSE、MCSA、MCDBA證照者(優先錄用,須附證明)。
(5) 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6) 無下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1-9款情事: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6、 依法停止任用。
7、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 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9、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 工作項目:
(1) 程式設計與維護。
(2) 資料庫管理軟體設計與運用。
(3) 資訊系統軟、硬體規劃。
(4) 其他交辦事項
8、 工作地點: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9、 月酬:新台幣45,909元
10、 聯絡方式:
(1)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求才訊息>下載),含自傳簡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本(104)年4月15日(含)前郵寄至100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程式設計師」。
(2)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資料審查不合格者,恕不另外通知及退件。
(3) 本次公告進用之聘用人員係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4) 聯絡人: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郭金榮(電話: 02-2348-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