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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獎學金申請】114學年度「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申請至114/10/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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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雅惠

【博士班獎學金申請】114學年度「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申請至114/10/19(日)止。

請於114/10/19(日)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上傳且另將114學年度「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申請表(不含博士研究計畫)印出後送至系辦[紙本114.10.20(一) 上午9:00前]。

審查資料(請將以下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並做書籤)上傳至https://forms.gle/m6MsCE9ReKwjbK6d7

以下所列繳交資料請按照以下順序合併為1個PDF檔繳交。
(1) 114學年度「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申請表[申請人及指導教授已簽名]
(2) 勞保投保紀錄 [查詢日期起迄:114.9.1-114.10.13,網頁下載時間須為114年10月13日以後的時間。]
(3) 博士生獎學金切結書   
(4) 114學年度第1學期之在學證明書 
(5) 符合申請資格之佐證資料
(6) 博士學位研究計畫
(7) 指導教授配合款出資規劃同意書[已簽名][表單有更新]
(8)有利的審查資料

學生申請獎學金需注意:

(教育部獎學金限制博一~博三生申請,限本國籍學生申請。)

(國科會獎學金不限制博士生申請年級,外籍生可申請,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不得申請。)

    (一) 請領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或領取本獎學金:

  1. 博士生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具在職生身分者。申請時申請人應檢附其勞工保險投保資料,以作為是否具在職身分之審查依據。
    為符合獎學金申請資格,自114年9月1日起,申請人不能有全職工作的勞保身份,否則將視為不符申請資格。且申請人需切結於領獎期間內不得具有全職工作勞保紀錄,否則需自全職工作當月起停發獎學金,如已領取則需無異議繳回。
  2.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3. 博士生於報到後未完成註冊、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逕博轉回、退學者。
  4. 獲獎後辦理休學者,自休學生效之月份停止發放,俟復學後重新申請。
  5. 獲獎生涉及學倫或性平事件者,於調查結束確認有涉案即停止獎勵。

    (二)申請限制

  1. 每位獲獎學生至多可領獎3年共計6學期,國科會與教育部獎學金兩獎項合併計算,申請次數不限。
  2. 每次申請為一學年期程,並可申請續領至滿三學年為止。如遇休學、退學、畢業,或有違反本校獎學金要點相關規定之情事,將喪失領獎資格,將由備取學生遞補。
  3. 教育部獎學金113年獲獎生,有包含博二和博三生,博三生領獎至114年8月31日止,僅領獎12個月,可再依照114年國科會新規則(不限制年級)申請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若獲獎,則至多可再領獎24個月(36個月-已領12個月=24個月,至多領獎6學期36個月)。博二生應接受續領考評、續領至博三結束,之後可申請國科會獎學金,至多可再領獎12個月(36個月-已領24個月=12個月)。
  4. 舊制國科會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108-112年獲獎生,已累計領取4年獎學金,不得再申請114學年度之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
  5. 111-113年的國科會獲獎生和113年教育部獲獎生續領考評應依原年度獲獎要點進行續領考評,不得轉換申請114學年度獎學金,

    (三) 獎學金續領機制(未來獎學金以此方式辦理續領)

  1. 獎學金續領機制:每次申請為一學年期程,學生須主動至獎學金系統提出續領申請,可申請續領或不申請續領。
  2. 115年續領優先保障:115年將保障114年獲獎學生的續領優先權。
  3. 續領作業程序:

(1)115年將優先開放114年獲獎學生於系統中辦理續領申請。

(2)教務處將彙整續領申請人數並進行審查作業,確認續領資格。

(3)115年度的獎學金名額,扣除114年續領申請者後所剩餘名額,將開放給115年度申請。

相關文件: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要點

114年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勞保投保紀錄申請方式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