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教育部111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

主旨:
函轉教育部111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請協助週知,並鼓勵踴躍報名。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7月1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3031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已公布於教育部網站(www.edu.tw)之即時新聞(111年7月1日)及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首頁(業務專區─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公費留學考試資訊)。
三、考試科目、報名日期、筆試及面試日期、預定錄取名額及公告錄取日期等資訊如下:
(一)考試科目:國文作文與專門科目2科,共計3科。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一律採網路報名及上傳報名應繳文件,報名日期自111年7月19日上午8時起至111年8月2日下午5時止。
(三)筆試日期:111年10月8日。
(四)面試日期:111年12月3日及4日。
(五)預定錄取名額:141名,包括一般公費生111名、勵學優秀公費生5名、原住民公費生1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5名、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10名。
(六)學位別:公費留學獎助限定攻讀博士學位,但「藝術」學群及「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部分學門之研究領域亦得攻讀碩士學位。勵學優秀、原住民及身心障礙3類特殊身分及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受獎生,亦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七)公告錄取榜單:111年12月30日。
四、本項考試考生需親自出席筆試及面試,不提供視訊面試,請有意報考者預先規劃行程。屆時本部也將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調整應試作業流程,以維護考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