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重要通知】有關修習資訊工程學系(含各研究所)開設課程之學生考試作業懲處事宜,請詳閱內文。

各位同學好:

 

有關本系所及外系學生修習本系課程,考試作弊懲處原則如下

一、   考試作弊者,本系予以記大過處分並提請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

二、   請人代考替人考試有集體舞弊之行為者,得予退學並提請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

三、   其他未竟事宜請參照「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獎懲實施辦法」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獎懲及操行成績評定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