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交大校區】 109學年下學期期末與110學年度上學期期初之間碩博士班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務處註冊組通知

 

【交大校區】 109學年下學期期末與110學年度上學期期初之間碩博士班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

(目前受疫情影響,學位考試採視訊方式辦理,學位考試委員簽名由院系所採電子簽章方式處理)

一、7月31日前完成學位考試者,

(一)修業年限屆滿研究生:本學期最遲需在7月31日當學期結束日前,通過完成論文考試成績及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方可取得學位,逾此期限未完成論文考試成績及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者,依學則第18條規定退學。

(二)修業年限未屆滿研究生:7月31日前通過論文考試,且於次學期二週內(110/8/13前)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其學籍依已畢業處理。未能於次學期二週內完成論文審查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者,則110學年第1學期仍應註冊。

(三)7月31日前完成學位考試者,畢業學期為繳交論文考試成績及「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之在學學期。

二、8月份以後舉行學位考試之同學適用合校後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之制度,應繳交論文考試成績及論文紙本,方符合畢業資格。

(一)8/1至9/10開學前完成離校程序者,無須繳費。

(二)9/13開學後離校者,則須先繳交全額學雜費,之後再依離校時間按「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辦理退費。

三、如有疑義可詢問交大校區註冊組,聯絡資訊如下:分機31469 信箱 joycecheng@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