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10學年度本校交大校區學生機車停車識別證團體申請作業

主旨:110學年度本校交大校區學生機車停車識別證團體申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停車識別證適用區域為本校交大校區(含新竹光復校區及新竹博愛校區)。
二、本校訂於110年6月1至6月30日止,辦理學生機車停車識別證團體申請作業,請各申請代表於110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表及證件收齊送至交大校區駐警隊審核,再至出納二組繳費。申請作業及使用說明請參閱附件。
三、機車停車識別證團體申請自110年7月2日起依送件次序核發,請申請代表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憑證至交大校區駐警隊領取,不再另行以電話或e-mail通知。
四、機車停車識別證每人限申請一張,須繳交工本費100元。
五、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人具有效之機車駕駛執照。
(二)申請使用機車應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所有。
(三)車輛非本人所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
(四)登記公司、行、號之車輛須附營業登記證影本。
六、申請人不得有違規處理費未繳清情事。
七、應屆畢業同學不得參與團體申請,因故延畢或繼續就學者,請於「下年度學生機車停車識別證個人申請」開放期間辦理。
八、大一學生依本校管理辦法,不得申請機車停車識別證。
九、110學年度交大校區停車識別證使用期間: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