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10學年度本校交大校區學生長時汽車停車識別證登記申請作業詳如說明

主旨:110學年度本校交大校區學生長時汽車停車識別證登記申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停車識別證適用區域為本校交大校區(含新竹光復校區及新竹博愛校區)。
二、本校訂於110年5月28日至6月10日止,辦理學生長時汽車停車識別證登記作業,110年6月11日0時起申請系統將關閉,屆時則無法進行申請及列印功能。請於110年6月11日17時前將申請表及證件(含學生證、行照、駕照及其他證明文件)送至交大校區駐警隊審核,期限內未送達者視同放棄申請。
三、審核通過名單預計110年7月12日公告於交大校區駐警隊網頁,請自行上網查看結果,不再另行以電話或e-mail通知。並於110年7月12日至7月16日開放領證,逾時未領取將視為放棄,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申請使用汽車應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如車輛非本人所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期限內自行至駐警隊網頁填寫申請表後,列印並請於期限內送至交大校區駐警隊審核(https://www.ga.nctu.edu.tw/security-
division/parking)。
五、申請人不得有違規處理費未繳清情事,且未因重大違紀事件而遭交通管理委員會決議不發放者。
六、本次申請限在校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未入學新生)。新生申請另於110年9月開學後辦理,將另行公告辦理時間。
七、110學年度交大校區停車識別證使用期間: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八、交大校區駐警隊對於所收受之申請文件,有依現況實情審核修改之權力,如發現填寫資料與實況不符者,將逕予修改。送件人如需修改資料者,請於收件時間內辦理,逾期未修改者,以交大校區駐警隊審核後之結果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