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學年度獎助學金公告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培育IC設計領域尖端人才並獎勵優秀學子敦品勵學,特設立本獎學金。

獎助名額:4名。
獎助金額:每月新台幣20,000元整(包含寒暑假期間)
獎助期間:自取得獎助資格日起至依本辦法取得碩士畢業證書日止之期間,不足一個月支畸零日數,仍以一個月計。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學年度獎助學金辦法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說明事項申請表

   

   

申請期間

102年09月01日至102年09月30日

申請條件

  1. 校系別:提出申請時就讀台灣大學、清華大學、成功大學、交通大學、中山大學、中央大學、中興大學或中正大學之電機、資訊工程相關系所,或甫自各該校之相關學系畢業之學士且已取得各該校之相關研究所錄取證明者

  2. 年級別(以九月開學後之年級為準):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包括五年一貫碩士學程及一般學程之在學學生)、碩士班在學學生

  3. 身分別:日間部一般生(不含日間部在職生、進修部、在職專班、產業碩士專班及碩士學分班)

  4. 成績:

    (1) 學業成績: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為80分以上或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排名全班前15%,且所有科目均須及格
    (2) 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操行成績為80分以上且自入學後至申請日前均未受記過處分者。

  5. 未受領其他性質類似之獎助學金而致無法配合本辦法第十條所訂定之獎助生義務者。

郵寄地址

申請時間內(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將應繳交資料逕寄「新唐科技獎助學金專案小組」。300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研新三路四號

裝寄表件

請將下列資料順序1-8(9、10)、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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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式申請表乙份(請浮貼1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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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生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並浮貼於申請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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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一學年成績單(成績單上面必須由校方註明班上總人數排名)(碩一新生請提供大學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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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大學生及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就讀校系之專任老師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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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傳或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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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各類優秀事蹟影本(期刊投稿、專題研究、證照、得獎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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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獎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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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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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五年一貫預研生及碩一新生附上研究所錄取證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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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低收入戶證明(如有)

注意事項

1. 如因申請表件不齊或資料填寫不全者,恕不受理申請。
2. 繳交之審核相關文件資料,概不退還。
3.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