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疑問可聯繫註冊組-鄞寶彤小姐Tel: 03-5131469、Email: ptying@mail.nctu.edu.tw。
(一) 學雜費可展延至6週。
(二) 無法入境之學士班學生學雜費比照延畢生收費方式(9學分以下學分費+基數 、 10學分以上全額);碩博士班學生只繳交學雜費基數,不另收學分費。
(三) 6週內申請休學者,免繳學雜費及學分費,超過6週辦理休學者,應先繳交費用後,再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退費。
※109A欲辦理休學的同學請盡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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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雜費可展延至6週。
(二) 無法入境之學士班學生學雜費比照延畢生收費方式(9學分以下學分費+基數 、 10學分以上全額);碩博士班學生只繳交學雜費基數,不另收學分費。
(三) 6週內申請休學者,免繳學雜費及學分費,超過6週辦理休學者,應先繳交費用後,再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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