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誠徵約聘審查員/副審查員

一、機關名稱: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職缺所在: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藥粧大樓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捷運板南線昆陽站下車,4號出口步行2至3分鐘即達)

三、職稱:約僱審查員(臨時人員)約聘副審查員(臨時人員)
四、職等、職系:無。
五、名額:面試後各擇優錄取1名,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同一職缺為限,
                  候補期間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應徵資格:
※ 約僱審查員(臨時人員):
     (一) 國內、外各大學醫工、醫藥、生科、電機、機械、資訊工程、公共衛生、生物統計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具備醫學電子、生物統計、影像處理、軟體確效專長者優先。
     
(三) 公文寫作能力佳,有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或管理經驗者優先。
     (四) 英語讀寫能力佳,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程式設計者優先。
     (五) 有學習及工作熱誠、認真負責,可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者。

※ 約僱副審查員(臨時人員):
     (一)國內外各大學醫工、機械、電機、電子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非醫工學歷者(工學院、電機學院),以醫工組別、生醫組別為優先考量。
     (三)英語讀寫能力佳,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有學習及工作熱誠、認真負責,可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者。

七、擔任工作:
※ 約僱審查員(臨時人員):
     (一)協助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臨床試驗及管理審查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約僱副審查員(臨時人員):
     (一)協助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依「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審查費僱用人員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其他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報名手續:請將下列文件於102年4月15日前以「掛號」寄達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粧組吳宜潔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審查員/副審查員」,履歷表上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正確之電子郵件信箱號碼),請郵寄書面履歷,恕不受理E-mail。
      (一)個人履歷表(請黏貼或列印照片)。
      (二)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文件或證書影本。

九、報名截止後先行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則擇優個別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還應徵資料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甄選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十、有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審查費僱用之人員人事管理要點』與『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審查費僱用人員契約書』,請上本局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 首頁之本局公告)。

十一、聯絡電話:(02) 2787-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