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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ax獎助學金設立暨施行辦法 壹、設立宗旨 為深耕國內視訊產業科技發展、培育顯示影像及半導體等相關高科技領域人才,並與國內一流學府建立長期合作關係,Himax以獎助學金方式,提供成績優異之碩、博士生,鼓勵其專注於學術研究,致力專業能力養成,以期學成貢獻所學。 貳、適用對象 台灣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之在學碩、博士研究生(不含專班生)。 參、獎助金額 (一) 碩士生:每個月補助NT12, 500元,以兩年NT300, 000元為限。 (二) 博士生:每個月補助NT40, 000元,以四年NT1,920, 000元為限。 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2012年10月12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伍、錄取名單公佈:2012年11月底公布錄取名單(相關資訊可至公司網站查詢)。 陸、申請資格 (一) 在學之碩、博士班研究生(含2012年剛取得入學資格之碩一甄試生)。 (二) 電機、電子、資工、光電相關系所。 (三) 前一學年(2011)學科成績排名全班前15%。 (四) 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 柒、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個人自傳一份 (三)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五) 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2012年取得入學資格之碩一甄試生請備大學歷年及甄試成績單) (六) 教授推薦函一份 (七) 其他加分文件(非必備): -曾獲特殊獎項證明 -曾發表或獲獎作品相關資料 捌、寄件方式 (一)請以掛號方式寄出,並於信封上註明「奇景光電2012獎助學金申請文件」。 (二)郵寄地址及收件人:30071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289號5樓 奇景光電人資部 (奇景獎助生作業小組) 收 玖、評選項目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作業時間約2週) 應備文件務必齊全,經審查未達規定者,將喪失申請資格,申請資料亦不退還。 第二階段 口試(作業時間約2週) 資格審查通過者,將以電話或Email方式個別通知口試時地資訊。 拾、權利義務 獎助生依規定將享有碩博士研究生獎助合作計劃辦法所制定之權利與義務,並遵循之。(碩博士研究生獎助合作計劃辦法如附件) 拾壹、權利解除及違約罰則 獎助生若發生碩博士研究生獎助合作計劃辦法所制定之獎助權利解除條件情事者,應返還先前所領取之獎助金。除此,亦須遵循合約所制定之違約罰責。(碩博士研究生獎助合作計劃辦法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