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03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註冊須知(舊生)


103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註冊須知(舊生)

開始上課:915日(週一)

一、選課

請參照:課務組網頁之「最新消息」或選課系統之「課程時間表」-「選課使用說明」https://cos.adm.nctu.edu.tw/

二、繳費

1.學雜費、住宿費、保險費等之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103.09.03-103.09.17)自行上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 http://tuition.nctu.edu.tw/cashier/或玉山銀行學雜費代收網站https://easyfee.esunbank.com.tw/school/paycaweb/login.action下載,並透過繳費單上載明之指定途徑完成繳費。(繳費單不再另行郵寄)

自99年度起,本校代收學雜費的銀行由台灣企銀轉換為玉山銀行,原本透過台灣企銀       帳戶辦理校園IC卡自動扣款繳費的同學,請於期限內透過繳費單上載明之其他途徑繳      費。

繳費成功3日後,可以逕至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http://tuition.nctu.edu.tw/cashier/下載附有繳費證明電子章之繳費證明。

2.學分費(碩博士生、教育學程、選讀生)、大學部延修生之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個別指導費繳費單,請於繳費期限內(103.10.16-103.10.29)自行上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http://tuition.nctu.edu.tw/cashier/或玉山銀行學雜費代收網站https://easyfee.esunbank.com.tw/school/paycaweb/login.action下載,並透過繳費單上載明之指定途徑完成繳費。(繳費單不再另行郵寄)

  繳費成功3日後,可以逕至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http://tuition.nctu.edu.tw/cashier/下載附有繳費證明電子章之繳費證明。

3. 就學貸款申辦程序:

(1)至出納組學雜費查詢系統下載繳費單

 (2) 根據學雜費繳費單上的『就學貸款可貸金額』親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對保手續。※向銀行申貸之金額不可大於學雜費繳費單上「可貸金額」。

 (3)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可向台灣銀行申貸生活費,請檢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一份 (需有申貸學生姓名)予銀行

 (4) 至生輔組就學貸款申請表網站:http://loan.nctu.edu.tw/83/ 填寫列印。

 (5) 以下資料務必於103年9月15日至9月18日繳至生活輔導組才算完成貸款手續,資料不全、逾期皆不予受理。

u已完成對保手續之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

v學雜費繳費單(請勿先行繳交學雜及學分費用)

w就學貸款申請表(申請表之貸款金額必須和實際對保金額相符)

x近三個月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請或資料有異動者)

y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一份(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且有向台灣銀行申請生活費者,才需繳交)

相關細節請參考生輔組網站:http://scahss.adm.nctu.edu.tw/,或洽分機50586王小姐

4.學雜費減免:

生活輔導組每年約在6月與12月受理在校生申請次學期學雜費減免及公費生優待。減免身

份已變動或減免身份新產生等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公費生優待者,請依生活輔導組網頁公

告、規定與期限辦理。(生輔組網頁http://scahss.adm.nctu.edu.tw/)

5.欲辦理休學者,若於開始上課前辦妥休學,得免繳費。開始上課後辦理休學者,應先完成繳費方得辦理。

三、兵役緩徵(需於103年9月22日前完成上網填報)

新生、轉學生均須至註冊組網頁【學籍成績系統】,填寫兵役狀況個人基本資料,舊生 (復學、大5、碩3、博5以上學生),請至https://military.nctu.edu.tw/【兵役緩徵(召)登錄系統】提出延長緩徵(召)申請。申請步驟說明如下:

  1. 新生、轉學生於學籍成績系統之「基本資料」項目中,依個人「兵役狀況」點選:【未服役、已服役或免役(免役體位者、無本國籍者)
  2. 接續至基本資料登錄系統之「通訊資料」項目中,填寫戶籍地址【同身分證背面地址且需填至村(里)鄰】及郵遞區號
  3. 已服役同學(具後備軍人身分者)請點選「已服役」,另於跳窗頁填寫軍種階級、退伍令(或預官適任證書)證號、原畢業學校系所等資料,並於103年9月22日前繳交退伍令(或預官適任證書)及身分證影本至教官室憑辦,逾期則無法申請。
  4. 兵役緩徵申請問題請洽:教官室陳教官03-5712121分機50707、專線電話03-5721934。電子信箱:chenmj50507@nctu.edu.tw
    1. 5.      緩徵申請各欄位資料均為【※必填※】,資料缺誤將導致無法辦理後續緩徵(召)申請作業,輸入時請確實注意資料正確性及時效性,準時主動完成填報的同學教官室方能辦理後續緩徵及儘後召集申請。

四、延期註冊

依據本校學則規定,開學後3天註冊截止。

在校生因故未完成註冊(繳費)者,須憑請假證明辦理延期註冊(繳費),並以開學後兩週內為限,逾期未註冊者依規定退學。

五、學生證貼註冊標籤

辦妥上列程序後,請持學生證至系所辦公室貼註冊標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未完成註冊處理,應予退學

1.繳費期限截止後經清查確定未繳費者。

2.加退選截止後經查核選課學分不足者。

七、學生手冊

請至「生活輔導組」首頁http://scahss.adm.nctu.edu.tw/,點選「學生手冊」連結,進入參閱。

八、學籍狀況及在學成績查詢請至「學籍成績系統」https://regist.nctu.edu.tw/查詢。

業務連絡:註冊組(03-5131461~5 五線,校內分機31461~31465,registra@cc.nctu.edu.tw)

(校內分機)  課務組(50421-50425)、出納組(51801)、生活輔導組(減免50804、就貸50856)、教官室(50707)

 

交通大學電話總機:03-5712121